相关问答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
劳动合同约定,企业破产不支付拖欠员工工资违法。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企业破产,拖欠的职工工资,由管理人进行调查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破产清偿顺序中第一项为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破产重整制度作为公司破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己为多数市场经济国家采用。它的实施,对于弥补破产和解、破产整顿制度的不足,防范大公司破产带来的社会问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破产重整申请不是公司所独有的程序。
企业破产重组的条件如下: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二、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 经审查,人民法院作出重组裁定。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的规定清理债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3人已浏览
344人已浏览
298人已浏览
2,8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