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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受伤的时候医疗期可以给予经济补偿吗?

2022-07-24
医疗期届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根据法律规定的字面解释,关于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本来不应该有争议,但实践中,医疗期的工资通常按照最低工资或者最低工资80%计发,如果将医疗期内的工资作为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计算依据,似乎显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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