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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国企单位可以依法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在劳动者方面,若出现以下情形,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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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外资企业以集体合同否定个体劳动合同,强行调整张某的工作岗位的做法不合法。现行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该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使用集体合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可见签订集体劳动合同目的是协调劳动关系、更好的保护劳动者利益。从这一立法目的考虑,个体劳动合同相对于集体劳动合同是更有利于劳动者的,应该执行个体劳动合同。
1、企业不让员工续请病假是不符合劳动法的,但是病假期满的例外。2、《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根据相关法规,公司必须取得相应的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从事建筑行业的充足资质,方可成为建筑工程承揽合同的承包方。 个人不具备这样的能力,因此,以他们名义签署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在法律上属于无效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五条,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若发包单位或承包单位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则需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同时,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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