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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赔偿,如果没有人身意外伤害?

2024-11-25
根据工伤程度的不同,赔偿项目有所差异,主要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和护理费等。这些赔偿项目是否由单位承担,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区分处理: 1. 如果单位已经缴纳过工伤保险,则除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需要单位支付外,其他项目一般都由工伤保险支付。当然,如果单位缴纳的社保基数低于劳动者工资标准,导致存在差额的,则相应的差额部分应由单位承担。 2. 如果单位未替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开户,则涉及的所有赔偿应全部由单位承担。 3. 如果单位已经替劳动者办理过工伤保险登记但未缴纳保险费用,而且在劳动者发生工伤后能够及时补缴,那么补缴后新发生的费用由社保部门和公司协商承担,补缴之前发生的费用由单位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参加,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仍不缴纳,则会被处以罚款。而如果用人单位的职工发生工伤,则应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相关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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