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
非法使用童工受伤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处罚: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非法使用童工受伤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处罚: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非法使用童工受伤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处罚: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非法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600元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9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9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