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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欧美地区,尤其是在XX,节目模式的生产与销售已经成为市场竞争中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盈利领域。然而,在相当长时间内,节目模式并未作为知识产权...
首先您要明确的是您要申请的不是著作权,也不是是综艺节目的版权。 电视节目模式的著作权登记建议您使用商业秘密方式与制作方签署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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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境外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管理规定》,境外电视节目是指供电视台播出的境外电影、电视剧(电视动画片)(以下称境外影视剧)及教育、科学、文化等其他各类电视节目(以下称其他境外电视节目)。不引进时事性新闻节目。 (一) 审批体制 1、 审批机构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称广电总局)负责境外影视剧引进和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境外其他电视节目的审批工作。
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 3)申请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应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由广电总局按照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业务类别、接收终端、传输网络等项目分类核发。业务类别分为播放自办节目、转播节目和提供节目集成运营服务等。接收终端分为计算机、电视机、手机及其它各类电子设备。传输网络分为移动通信网、固定通信网、微波通信网、有线电视网、卫星或其他城域网、广域网、局域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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