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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交费准则:2016年各级政府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准则在2015年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420元。居民个人交费在2015年人均不低...
每个地方政策不一样,建议直接到当地农保办公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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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咨询一下当地社保部门.去年没缴费的.要补缴去年的,才能缴今年的费用。
外地户口在外地居住5年以上可以居住购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也能异地报销,但报销比例会比当地的要低。异地报销方法一、提供以下资料: (1)患者的《农合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2)全省统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审批表(外地务工或外地居住的不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审批表,需提供务工所在单位或居住地村级以上部门证明); (3)诊断证明; (4)出院证; (5)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 (6)住院收费发票(如提供地方税务监制的民营医疗单位发票,须提供其卫生主管部门确定其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文件,是复印件要加盖出台文件单位的公章); (7)加盖公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出院小结)。可回户口所在地新农合经办机构(设在本乡卫生院)报销,新农合经办机构接收后仔细审核,如资料不全告知其需要补齐的资料内容,待完备后再交于户口所在地新农合经办机构,经办机构在接收完备资料后如实进行录入、审核、结算补偿,并对省外就医的实行保底补偿。如本人不便回户籍地,可将齐全的资料寄与委托人代为办理。二、如在外地农民工定点医院就医,出院时直接按区级补偿标准及时补偿;三、在省级直补和即时结算定点医院就医,只需支付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其余部分由定点医院先行垫付。
1、丧葬费1200元,抚恤金按基本养老金60%计发20个月。根据《黑龙江省公司工人丧命待遇改革办法》(黑劳险字199334号)、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公司工人因病或非因工丧命和离退休人员遗属救济费及丧葬补贴费准则的通知》(黑劳社发〔2003〕50号)、《关于调整公司离休人员有关待遇的通知》(黑劳社发[2007]6号)文件限定,黑龙江省公司离休工人2009年因病丧命的,其丧命待遇为: 2、丧葬费1200元; 3、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基本养老金60%计发20个月; 4、供养遗属救济费,按当地居民最低生活补贴费,1937年7月7日之前参加工作的提高15%按月计发,之后参加工作的提高10%按月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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