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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因为某些原因无法维持基本生活,需要申请低保。每个地区对低保的规定都不一样。那么黑龙江省农村低保标准是什么呢?我们来看看。黑...
黑龙江将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从收入型贫困扩展到支出型贫困家庭。对于因紧急情况和重特大疾病导致的短期家庭贫困,可以通过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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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具有本市正式农业户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均属保障范围。2、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3、其他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4、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而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以及采取规避法律(法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不属于农村低保范围。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子女的,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根据《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一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第十二条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一)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定居的;(二)夫妻双方均为边境地区居民的;(三)经市(地)政府(行署)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两个子女中有残疾儿,且医学上认为能够生育健康儿的;(四)特殊情况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第十三条少数民族也应当实行计划生育。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鄂伦春、鄂温克、赫哲、达斡尔、柯尔克孜、锡伯、俄罗斯族的,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后,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子女,按照子女出生上一年度本省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倍,对男女双方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第四十九条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的,对有配偶者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征收标准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行驶证遗失怎样补办 一、有关限定 1.《机敏车行驶证》灭失或者遗失,机敏车所有人应填写《补领、换领机敏牌照证申请表》,向机敏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机敏车行驶证》。 2.申请补领《机敏车行驶证》的机敏车,必须在车辆定期检验周期内,超出检验周期的,按机敏车定期检验有关限定执行。 二、所需资料 1.《机敏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背面粘贴发动机、车架拓印和照片)2.《机敏车注册转人登记表》(已获到《机敏车登记证书》的不用填。) 3.《机敏车补、换发牌证申请表》 4.《机敏车登记证书》(未办的可不交) 5.驾驶者身份证明复印件(单位车指营业执照、组织组织代码证,个人车指身份证,由核档窗口核验正本) 6.车辆照片3张 7.委托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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