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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老师丧命的抚恤金都是20个月薪水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丧命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发放。 一、关于一次性抚恤金(工亡...
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和离退休人员遗属救济费及丧葬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黑劳社发[2003]50号 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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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老师丧命的抚恤金都是20个月薪水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丧命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发放。 一、关于一次性抚恤金(工亡补贴金)准则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丧命一次性抚恤金准则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丧命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限定执行。 (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限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隶属因工丧命的,一次性工亡补贴金准则按当地工伤保险限定执行。 (三)已参加公司工人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隶属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限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丧命一次性抚恤金准则,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薪水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薪水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限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丧命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一、退休工人死亡丧葬费各地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标准不一样,但一般来说丧葬费是定额给付,抚恤金依据当事人去世当月养老金标准结合当地规定的抚恤金计发月数综合计算。具体标准可以向当地社保机构直接咨询,也可以上班时间拨打12021电话咨询。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
1、目前像你们的这个情况现在黑龙江省执行的是《黑龙江省人事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问题和调整死亡丧葬费标准的通知黑人联字[1998]10号文件》;2、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按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按哈民综[1998]43号文件规定日前哈市最低生活标准为140元)。凡享受遗属补助的,今后随着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变化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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