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可以情势变更为由解除合同。符合情势变更情形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
可以情势变更为由解除合同。符合情势变更情形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了情势变更原则。招标合同可以依情势变更而变更的,但要考虑以下几种情况:①、须有情势变更的事实;②、情势变更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履行终止之前;③、情势变更须是当事人所不能预见的,且有不可预见之性质;④、因情势变更而使原合同的履行显失公平。由于你的问题过于笼统,不好定义,所以你根据我说的自己看看。
房价的跌宕起伏是不确定的。虽然由于其他原因,房价的上涨或下跌超出了买卖双方的规定,但在订立房屋买卖时预期的风险,这是正常的商业风险范围。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房价暴涨还是暴跌,开放商还是购房者都不能以情况变化为由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所谓情况变化,是指双方订立合同后,双方难以预见、避免和克服的情况,使合同难以履行。如果继续维持,可能会损害一方的利益; 使合同原有效力不公平,因此以情况变化为由变更或解除合同,平衡双方的利益和损失。情况变化一般是指突发事件、货币严重贬值、金融危机或一些重大政策。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政府因新冠疫情采取的防控措施属于不可抗力。当事人因为不可抗力的发生,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因此,可以以“疫情封城”为由申请解除合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2人已浏览
572人已浏览
195人已浏览
18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