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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r工伤保险条例r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r(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上班时间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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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突发疾病的,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退休职工再就业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不算工伤。退休人员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无论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退休人员与用工单位是劳务关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按聘用合同办理。退休职工工作岗位突发疾病聘用单位是否报销医药费,应按双方的约定办理。不过,即使是劳动关系中,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一)项规定,工作岗位突发疾病48小时后依然生存的也不能视同工伤,按因病待遇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职工突发疾病待遇,因为发病时机和结果待遇不同。 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只能死亡的,视同工伤,医疗费用和丧葬补助费、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均由单位支付。 其他情形突发疾病,应按因病待遇办理,医疗费用按照当地职工养老保险的规定办理,住院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统筹账户和职工个人按比例分担,门诊费用由个人账户和个人负担。单位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由单位负担应由医疗保险基金负担的部分。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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