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缔约过失责任的归责原则应该是过错责任原则,即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合同未成立、合同无效或合同被撤销,致使对方信赖利益损失时,应以其过错作为确定责任的要件及确定责任范围的依据。这里包括两层含义: 1、过错责任原则要求以主观过错作为过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2、这种过错必须与信赖利益的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以此来确定缔约过失责任的范围。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条的规定,以下情况构成合同过失 (一)签订合同,恶意协商 (二)故意隐瞒与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违反诚实原则的行为。 如果构成合同过错方造成对方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缔约过失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有的义务,而使另一方当事人信赖的利益遭受损失,而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