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当一定的情形出现时,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不具有欺诈胁迫或者显示公...
《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未过户的合同满足下列条件是有效的: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当一定的情形出现时,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不具有欺诈胁迫或者显示公平的情形,那么,在约定的条件具备时,合同解除。如延期交房约定,付款约定,房产证办理约定等等。约定解除条件具备时,权利人应当及时行使权力。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的,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当然,购房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付款的,开发商也有权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当事人不得再单方面解除合同。
房地产买卖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否则买卖无效。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同时,我国民法典也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关键看认购书的内容。就你的状态而言,首先需要确定的是,开发商是否已经获得了预售许可,如果没有,那么原则上这时签署的认购书所涉及的款项一般都是可以退的。如果开发商尚未获得预售许可,那么恐怕你认购书上的款项就属于定金范畴,因此你就需要看看对于预售合同(尤其是补充协议)中是否有你不可接受的条款,以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0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7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