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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安置房是指按照城市危旧房改造的政策,拆迁人或开发商将危改区内的私房或承租的公房拆除,然后按照回迁安置的政策标准以及事先签订的拆迁协议,被...
1、有没有补偿安置方案,看看上面怎么规定的; 2、按照征收拆迁政策,必须满足两个保障,保障生活水平不下降,保障居民生活有保证。显然这个补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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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向安置房不同于经济适用房,只是属于参照经适房管理的房屋。对于经济适用房,就北京而言只能自住,不得出租或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而对于定向安置房法律无明确禁止,应当可以。 2、交房以后三个月内可以办妥房产证;持购房合同和安置协议以及身份证等要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办房产证;缴纳房价1.5%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此外是小额的手续费和杂费、按照办证窗口的承诺领证,一般是一周左右,具体时间就在领证通知书上。由于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属当地或区域房管所(也许现在有些地方的称谓变了)所有。
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许多村民已经签订了《征地拆迁协议》,但事后越想越不对劲,想要确认《征地拆迁协议》无效。那么协议能否确认无效呢?答案是实际操作中确认无效的情况很少。如果被征收人在签订协议时明知涉及的土地将被征收,协议的内容也将得到明确和认可。在没有明显证据证明订立协议违背其真实意思,事后人民政府已经获得征地批准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会确认协议无效。虽然签订协议之时,区政府尚未取得相关征地批复,但该情况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重大且明显违法的情形。此外,2020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人民政府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就补偿和安置签订协议,属于申请征收土地的前期工作。因此,无论是2020年1月1日前签订的征地拆迁协议,还是2020年1月1日后签订的征地拆迁协议,在实际操作中都很难确认无效。所以,在此提醒已签订协议的被征收人保持正常心态,未签订协议的被征收人必须谨慎对待。
拆迁安置房可以出租。 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法律上没有禁止安置房出租的规定,因此被安置人是可以出租安置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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