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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证明的真实意义,就是证明劳动者与上一家公司已经没有了劳动关系,来规避双重用工的风险,先去找上家公司吧,劳动法是明确规定了的,在员工离职1...
的真实意义,就是证明劳动者与上一家公司已经没有了劳动关系,来规避双重用工的风险,先去找上家公司吧,是明确规定了的,在员工离职15日内应该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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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虽然你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你已经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合法的劳动关系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应当向您支付您应得的劳动报酬,那是用人单位的义务。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你有权主张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双倍工资,也即最多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1、解除劳动合同即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就没有义务为你交保险,他要为你交保险就意味着他根本不想你辞职!所以为你交保险你们就没法解除劳动关系。 2、保险停交没什么损失。你可以选择自己接着交也可以选择暂时不交等找到新单位由新单位续交。中间停的部分不补交也没关系!保险是根据年限来的,不过也许各地方不一样,具体你可以去当地(你交保险的所在地)社保所咨询一下! 3、如果不解除合同,会影响你再就业,没有原单位的离职证明新单位是不敢要你的!所以最好还是正常的办离职手续! 《劳动法》第九十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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