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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定合同指的是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
一、所谓商品房预售合同,就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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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人和预购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给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的行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购方在大多数情况下分期付款,类似于分期付款买卖,但不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因此,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点:1、房屋标的在出售时不存在,或者在建设中尚未完成;2、预售商品房多为房地产开发商确定的地段、建筑物、面积和辅助设施,标明每平方米的房价。买方只根据房地产开发商表达的各种条件选择;3、预售商品房是一种有期限的行为,承包商应提前支付定金或房价。
房屋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
1.房屋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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