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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
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的相关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或全部金额提取到个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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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必需符合以下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工作调离本市、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5、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与单位终止合同并领取失业证(本市人员);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11、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12、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1、结婚证和复印件,如果办理人没有结婚的话不需要。 2、身份证明材料。 已婚人员需要提供夫妻二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这两者都要包括,缺一不可。 需要注意的是,这一点不是只针对已婚人士,未婚的单身人员也是需要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的。 3、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及其复印件。 这一项是针对有房的人,假如自己本身没房,而是租房的话,需要提供的就是所租住房屋的产权证的复印件。 4、离、退休证明。 这一条是对于已经离休或者退休的人来说的,这类人想要提取公积金的话,是需要向有关部门出示公司开具的离、退休证明的。 5、带相关低保证明办理,这一条是对于生活困难、低收入群体来说的,但是重要的还是得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等一系列复印件去办理。 6、《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 这份资料需要向公积金中心提取。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6)非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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