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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只有违法解除合同,才需要赔偿,标准为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本人工资;但公司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四十条和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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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这些都是企业非破产原因的清算事由。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5条规定,因上述事由终止劳动合同的应该给予劳动者补偿。具体补偿办法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上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一个月以上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的次日至一年的前一天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一,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支付你08年2月至12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第二,公司违法将你开除,你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即经济补偿金的双倍; 第二,如果你是外地农业户口,可以要求赔偿保险金,如实你不是,你有权要求补齐社保; 第四,你应当拿出证据,证明你跟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比如,考勤表、工资支付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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