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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消费者协会...
1、根据最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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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外,其他商品都适用: 1、消费者定作的商品 2、鲜活易腐商品 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交付的报纸、期刊 5、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 6、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 7、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以外,其他商品都适用: 1、消费者定作的商品 2、鲜活易腐商品 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交付的报纸、期刊 5、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 6、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 7、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7天无理由退换货”指用户(下称“卖家”)使用淘宝提供的技术支持及服务向其买家提供的特别售后服务,允许买家按本规则及淘宝网其他公示规则的规定对其 已购特定商品进行退换货。具体为,以签收日后的第二天零时起计算时间,满168小时为7天),若因买家主观原因不愿完成本次交易,卖家有义务向买家提供退 换货服务;若卖家未履行其义务,则买家有权按照本规则向淘宝发起对该卖家的投诉,并申请“7天无理由退换货”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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