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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也就不存在所谓的试用期。2、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方间成立事...
1,这关键取决于单位是否有相关规章制度规定,如果有,就合法。如果没有,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2,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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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的。 第一,公司未与你签署劳动合同,这种做法是违法的。根据《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二,公司未给你缴纳社保,也是不符合规定的。应该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第三,公司无故延长你的试用期,同样不符合规定。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试用期没签劳动合同,无故被辞退是不合法的。第 一、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约定,而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到《劳动法》的保护;第 二、被辞退也就是,单位要求解除事实劳动关系,所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单位没有支付,可以在申请劳动仲裁时,要求单位再加付百分之五十的补偿金;第 三、若单位平时支付的加班费,不符合法律规定,加班费应当是按平时工资的1.5倍。也可以要求单位补足加班费。按照规定还可以要求加付,所克扣加班费百分之二十五的补偿金。注意: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话,得要收集相关的,能证明你确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据,包括试用期的合同、工作证、工资条等资料。
1、可以要求补缴试用期间的社保; 2、你需要提供能证明公司与你约定的工资的证据,才可以要求补发工资; 3、你需要提供能证明存在加班事实的证据,才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 4、原则上,英语签订合同的公司进行劳动仲裁;但是如果是由工作的公司支付的工资,可以起诉工作的公司 5、你离职只要不超过一年都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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