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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改制的公司制企业,因国有股权变动,导致企业性质由国有变为非国有的,如企业不能为职工继续提供相应的工作岗位,应由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并...
这点是不冲突。因为,失业保险是办理了失业登记后可以按月领取。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领取两个月。而经济补偿金是由单位发,按照劳动法规定,以下几种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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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改制的国有企业,根据财企[2002]313号文件精神,"企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规定标准的,按照规定执行;没有规定标准的,按照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具体标准为,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员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或3倍以上的,可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发。企业经营者也应按照上述办法执行。
从企业破产法的立法本意而言,管理层本身对于破产企业经营不善局面的造成也负有一定的责任,且考虑到破产程序中对劳动者的未来损失的补偿有失业救济的性质,而高级管理人员一般有良好的就业条件
1、如果符合法定的情形,经济补偿金与失业救济金可以同时领取。 2、例如劳动者被裁员或者被无过错性辞退的,就可以同时领取经济补偿金与失业救济金。 3、但领取救济金还要符合失业前本人与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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