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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保修期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一般为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新建商品住宅自签约交付使用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其保修期限为: 1、住宅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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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具体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屋面防水为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为1年;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灯具、电器开关损坏为6个月;管道堵塞为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
根据房地产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社交付使用时,必须向购买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前者是商社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必须明确记载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验证的质量等级、保证范围、保证期和保证机构等内容。房屋保修期从开发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购买整个商品房时,其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的使用寿命内承担保证。正常使用时,各部位、部件的保证内容和保证期为屋顶防水3年的墙面、厨房和厕所的地面、地下室、管道泄漏1年的墙面、天花板的抹灰层脱落1年的地面空鼓破裂,大面积出砂1年的门窗翘曲,金属零件破损和卫生器具1年的管道堵塞2个月的照明器具、电气开关6个月的供热冷冻系统和设备的保证期为供暖期或冷冻期的其他部位,部件的保证期由供求双方自行约定。
商品房保修期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一般为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第一、二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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