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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第二十五、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房产并登记在该方名下,另一方主张其在买房时亦有出资且...
是否夫妻共同财产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一、如果你愿意将这个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到房产局将你(爱人)男朋友的名字加在产权证上,这样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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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子只登记在给付首付一方的名下,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但是由于是婚后夫妻两人共同还贷,没有登记在房产证名下的一方对其也有贡献,在离婚时双方先行协商房子如何分割,不能协商一致的,房产仍归登记名下一方所有,但是要根据还贷和房产增值的真实情况对另一方给予一定补偿。
你说的全对。借贷合同写谁银行就只找谁。建议跟女朋友签一份合约。房子结婚后才是共同所有。婚前如果一方停止月供,另一方需把月供归还。而且如果是你停供,而对方不停供,则对方需补回首付。如果你女朋友断月供,你又供不起,就只能把房子卖掉。结婚之前尽量不要把你女朋友的名字写到房产证上,除非贷款合约有她的名字。否则她断月供你也卖不了房子。银行只会根据贷款合同找你。如果因为断供而被银行没收房子,那么无论房子市值多高也只会被低价拍卖,而且拍卖所得与你完全没关系。房子转卖出去,由新房主偿还贷款则不算断供。她分不了。如果无约定,两人名下的所有财产都是共同财产,可以和你分。房产证是两人的名字那难说了。除非你能向法院拿出证据,证明她没有出过一分钱。全是你出的钱。
根据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因此,该种情况下,登记的房产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房产分割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当然,根据协议优先的原则,如果双方对房产达成协议的,离婚时可以按照协议分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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