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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如果住满五年后,那么可以选择: 1、申请继续租赁公租房。需要继续续租的,应当在公租房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有关单位会进行...
公共租赁住房为政府投资或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限制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为住房保障对象出租保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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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如果住满五年后,那么可以选择: 1、申请继续租赁公租房。需要继续续租的,应当在公租房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有关单位会进行审核,符合对应条件的可以继续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 2、可以选择购买公租房。购买公租房需要按照市场的成本价再加上当前五年的银行利息支付价款,购买公租房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房款,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
公租5年后,可以继续申请租赁。承租人需要继续租赁的,可以在租赁条约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可以继续租赁公共租赁住房。业主住了五年后,可以以成本价 银行利息购买自住(其中成本价是指土地成本、建设安全成本等综合成本,并缴纳部分税费),买房时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面积按规定缴纳租金。公共租赁住房不得上市交易,买方需要转让的,回购。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经市政府批准出售5年的,可以申请购买。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者登记房地产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优先回购,回购价格考虑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等因素确定;政府放弃回购的,按照当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返还公共租赁住房:(一)转租、转租或者擅自更换公共租赁住房的;(二)改变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用途;(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五)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拒绝返还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返还;逾期不退的,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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