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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
根据法律规定和仲裁实践经验,仲裁调解大致包括以下三个阶段: (一)开始阶段。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应在查明案情、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无论是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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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回答你第三个问题。 (1)调解的随意性更大。调解程序中,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愿意继续调解,可以随时终止,调解方不能强迫其继续进行调解。仲裁程序中,除非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或申请人要求撤回申请,否则当事人单方不得随意改变或终止仲裁程序。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将依法作出裁决。 (2)调解的灵活性更大。调解中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协商一致即可达成调解协议;仲裁需要按仲裁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裁决需根据事实依据法律作出。 (3)调解协议须当事人双方同意才能作出,而仲裁裁决由仲裁庭依法独立作出,无须当事人双方同意。 调解书类似于协议,合同。并不能确切的说更像判决还是裁定。判决和裁定的区别在于判决大多针对实体问题,裁定对针对程序问题做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以下劳动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时效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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