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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发票遗失的处理方法,可以以复印件替代原票来记账。对于像一般纳税人这类特定对象而言,如果在专用发票开出的发票联与抵扣联遗失之后,这些缺失的...
确实,合法正规的发票可以作为欠款纠纷中具有说服力的证据之一。然而,作为主张方的当事人仍需提供更多有力的证据来支持其观点。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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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缓刑的条件和对象: (一) 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二) 犯罪分子必须有悔改表现,才能适用缓刑,即法院认为不关押或释放也不会再危害社会。这两条条件缺一不可。根据刑法的规定,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都不能适用缓刑。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1. 扒窃或跨县、市流窜作案的犯罪分子; 2. 未全部退赃的犯罪分子; 3. 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犯罪分子; 4. 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或者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5. 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的; 6. 盗窃作案在10次以上的犯罪分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出超过三个月的,则不可以通过认证。因此需要到主管税务局咨询,是否可以在媒体上刊登遗失发票声明,将原发票作废后,再重新开具新的发票。当然那样做是有部分罚款的。
在商品房买卖交易中,广告宣传对于购房者签订合同、设定房价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应该被列入合同条款之中。作为商品营销策略之一,广告宣传在房地产领域中得到了广泛应用。由于广告宣传的核心内容是对开发或出售的商品房及其相关设施进行详细且确切的描述与承诺,进而对购房者是否决定签署合同以及最终房价的确定产生了深远影响,因此,我们认为广告宣传应当被视为合同内容的有机组成部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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