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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虽然本法没有明确...
可以。 (一)已付清购房款的预购商品房转让,此时承购人已经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履行了支付房款的义务,对开发商不再负有义务只享有合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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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转让,是指购房者在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以后,将其预购的、尚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也就是商品房预购人,将原预售合同的债权或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使第三人与预售人之间设立新的民事法律关系。《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这也就意味着,我国法律是允许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的。
如果预售商品房没有交付,就不能转让。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通知》第七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转让未完成的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预售合同中注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实行实名制购房,实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防止私下交易。
预售的商品房能否转让,需要看具体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其转让应当由国务院规定。但是国务院并未出台禁止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规定,因此,得看地方政策规定,比如某些地方政策定了禁止性条款,此时在地区就不能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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