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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权法》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已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的房产需到土地所在区县国土分局办理土地...
我来为大家解答一下土地抵押登记的问题。首先,要明确,只有三种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抵押:第一,抵押人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第二,抵押人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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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物权法》第十三条第一项明确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但是《担保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因此,在实践中,土地登记机构在办理土地抵押登记时,对是否审查抵押金额和是否审查抵押物的价值等,存在疑惑。笔者认为土地登记机构不应当审查抵押物的价值及抵押金额。
土地登记机构不应当审查抵押物的价值及抵押金额。理由如下: 一是《民法典》没有要求登记机构审查抵押金额,并且明确规定登记机构不得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其中隐藏着登记机关不得干预抵押物价值及抵押金额之含义。 二是抵押物的价值由抵押双方当事人确定,只需要当事人认可即可,不需要登记机构审查。 所以,办理土地抵押登记时不需要审查抵押金额。
(1)申请。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在抵押合同签订十五日内,凭抵押合同,贷款合同申请抵押登记。填写土地抵押登记申请书。并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对新设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宗地进行地籍调查。(3)权属审核。土地登记人员对抵押设定的登记内容进行审核。(4)注册登记。经审核符合登记的,在宗地原《土地登记卡》上进行注册登记。(5)颁发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一般,在土地使用证上标注的终止日期,就是指土地的使用年限,这个期限一到国家便会收回土地,这个权限是终身有效的,以上就是小编针对为什么房子土地使用只有50年这一问题相关资料整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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