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
劳动者因旷工被辞退后,工资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先按照正常工资标准计算出日工资数额,然后用月计薪天数除以8小时得出小时工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存在旷工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职工,企业应该通过必要的程序,才能解除与对方的,在具体的操作中特别要做好这两项工作:(一)提供能够证明对方违反了相关规章制度的证据,而且要证明所违反的规章制度是为对方所明知的;(二)整个程序需公开,应向劳动者公布或者送达,只有解除合同的程序合法了,劳动者违纪违规的事实又确实无疑,的结果才有法律效力,企业对因严重违纪而被除名的职工也就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了。
如果你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同时仍然在这30日继续上班,那么工资结算至劳动合同解除前一日(就是这30日的工资仍然发放);如果你提出辞职申请后直接不来上班,那么因为这30日未上班,那么按照缺勤处理,这30日的工资用人单位可以不发放。 如果你未提出辞职申请,而只是单方面缺勤不上班,则属于旷工。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自身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工人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如果扣除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因此,劳动者当月工作多少天,必须支付多少天的工资,旷工时间不得扣除工资,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赔偿责任,最多只能扣除当月工资的20%。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36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289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