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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房没有住需要交纳物业费。从交房的那天起就开始需要交纳物业费。对于新房的物业费缴纳是按照业主收房之日起计算,而不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计算。...
应该。首先,需要理解“物业管理”的定义。根据《》规定,其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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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如租户)约定由物业使用人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开发商)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公共区域管理费用,不会因为你或几家没有入住,物业公司会减少支出,或减少工作。因此,你必须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已交房未入住未装修的房屋,需缴纳物业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定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定。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支付物业服务费。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承担连带责任。已经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支付。
首先,需要理解“物业管理”的定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其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因此,物业提供的是小区的公共性服务。并且根据《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按照此规定,业主既是小区共有部分管理权的权利主体,也是义务主体,而且该义务无法抛弃。再者从服务成本分摊原则看,《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只从事物业服务的,其所发生费用按其所管辖的物业项目的物业服务计费面积或者应收物业服务费加权分摊。从该规定看,小区的物业服务成本由小区全体业主专有部分的面积进行分摊。物业管理的是小区的公共设施部分,其管理服务成本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任何业主不得放弃。虽然有的房屋没有居住,但小区的公共设施照样需要维护、照明、卫生等,服务内容和质量不会因个别业主房屋空置而降低,服务成本也不会因房屋空置而减少。因此,空置房应当交纳物业服务费。同样道理,拥有车位的业主,即使未停放也应当承担车库内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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