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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和计入比例按以下规定按月计入个人账户: (1)在职职工35周岁以下的,按照本人月缴费基数的2%计入; (2)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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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7.5%,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个人账户划入标准: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划入本人个人账户(即社保卡上);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以下比例划入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账户: (1)35岁以下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3%划入; (2)35岁至44岁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5%划入; (3)45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7%划入; (4)退休人员按本单位在职职工人均缴费基数的4%划入。
一、法律依据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分别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和社会统筹基金。个人帐户包括职工个人缴纳的全部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个人帐户暂按照下列规定计入:(一)在职职工35周岁以下的,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2.3%计入;(二)在职职工35周岁及以上45周岁以下的,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2.7%计入;(三)在职职工45周岁及以上的,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3.5%计入;(四)退休人员按照本人养老金的5%计入。其中,70周岁以下月计入额低于60元的按60元计入;70周岁及以上月计入额低于70元的按70元计入。二、个人帐户计入标准,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全部参保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帐户部分占35%左右的原则测算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适时调整。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在扣除计入个人帐户部分后,全部划入社会统筹基金。医疗保险要男的累计交满30年,女的交满25年,才能在退休以后也享受医保待遇(这里说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包括两块,一是视同缴费年限,这个跟工龄有关,一是实际缴费年限,就是实际缴费的时间,一般是要至少交满10年,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相加,男的满30年,女的满25年就可以了),如果退休时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参保人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也可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你可以根据以上说的综合考虑,建议你有条件的话还是找家单位参加社保社会统筹医疗保险不能相加的,中断以后还需要有六个月的等待期。医疗保险有三个月的缓冲期,也就是在三个月内补交,是可以累计计算的,否则就需要重新计算交纳年限,且不能够享受报销待遇,而不是所谓的"作废"。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而医疗保险自停交之日起有三个月缓冲期,定期交纳相关待遇不受影响,一般可以断3次,否则就需要重新累计交纳年限,且不享受医疗报销。
员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计入方法和计入比例按月计入个人账户:(1)员工35岁以下,按本人月收费基数的2%计入(2)员工35岁以上至45岁以下,按本人月收费基数的2、2%计入(3)员工45岁以上,按本人月收费基数的3%计入(4)退休(员工按本人月收费基数的4、5%计入。其中,70岁以下的月计入额低于80元的是80元,70岁以上的月计入额低于90元的是90元。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个人账户的计入标准按照前款第⑴,⑵,⑶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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