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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离,当事人拿走用人单位五百块钱,其行为属于职务侵占,是一般的违法行为。该行为属于民事违法,即使报案,公安机关也不会受理。只有达到刑事追究标...
1,你可以起诉要求他返还。 2.若此笔钱数额大,员工可能涉嫌职务侵占。 职务侵占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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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先双方协商,如果对方拒不承认或者拒不归还的及时报警处理。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1、养老保险有个人账户,身份证号就是帐号,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一是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二是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但这样个人负担较重不太合算;三是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就业地区。不管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按原帐号继续缴费即可,不用补交,但就是不能退。 2、医疗保险,也有个人账户,辞职后处理方法基本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在当地继续使用。 3、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都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保险自动解除,但失业保险只要缴费满一年,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就可以领取。 4、住房公积金,有个人账户,企业和个人缴纳的费用,全部形成个人账户总额,就如同银行的零存整取所有权属个人,辞职后只不过停止了存钱,但账户的钱还是你的,只要符合公积金提取规定,随时可以提取,以后也可以续交,永远不会作废。
首先,您作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该按照单位的具体要求履行工作职责; 其次,您三年前不做财务了,当时的章子和财务账本是谁拿走的,您可以跟上级部门说明,由上级部门进行核实调查; 再次,这个问题不涉及合法不合法的问题,属于你们与上级部门的沟通问题,建议您跟单位领导进行沟通,说明情况,尽量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工作,因为您并未拿着章子和账本,这个问题需要由当时拿走章子和账本的领导也来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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