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看具体情况定。行政案件的话,一般情况下,扣押期限为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刑事案件,扣押到结案为止...
1、对于扣押期限没有明确规定。 2、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 3、对扣押的财物、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于你问的取保候审后手机被派出所扣了我有以下回答如果是直接作案工具的话,应当没收,如果是扣押,则未被认定为作案工具,有可能能取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对于被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没收,上缴国库。” 如果被认定为非法所得财务,就直接没收了,《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作案工具的认定和处理相关的规定为较为笼统。司法机关在日常案件办理中,更多的精力和关注点往往在案件的定性和量刑上,对作案工具的认定和处理较为随意,容易滋生司法腐败和司法不公,也难以保证犯罪嫌疑人的正当权益。 作案工具的认定:其一,作案工具必须为犯罪的目的而准备。其二,犯罪分子确实在犯罪的实行阶段使用了该工具。
对于被扣押后应当退还的财物只规定了,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需要在三天以内解除扣押,退还原主。但是需要在财物被查扣后多长时间内,查明与案件无关,却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这样就必然导致“应当在三天内退还原主”的这个规定,实际上只是一个无期限的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
对于派出所扣押手机不返还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向该派出所或者是上级公安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一条: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在收到申诉、控告之日起三十日以内作出处理决定,书面回复申诉人、控告人。发现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应当立即纠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2人已浏览
1,005人已浏览
711人已浏览
1,26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