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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经济补偿的一般模式是:工作年限×每年应得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及国家规定明确规定了工作年限和经济补偿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
计算经济补偿的普遍模式是: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应得的经济补偿。及有关国家规定对工作年限及经济补偿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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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解除劳动关系年限为基础计算解除劳动关系补偿。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进行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的工资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的工资计算。
用人单位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或者解除员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而不支付的,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其合法权益:1。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没有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员工没有过错,也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应当支付员工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员工2个月的工资;2、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当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员工一个月的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且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的,应当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3、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员工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书面通知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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