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中的新规定:“商品房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规定时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需满足以下条件: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④、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2、《城市商品房预售售管理办法》第五条与《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内容相同;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需具备以下条件:(一)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二)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四)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五)七层以下的达到主体工程封顶;七层以上的,主体工程须建到工程预算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层数;(六)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包括下列内容:(一)预售许可证编号;(二)发展商名称;(三)项目名称;(四)项目坐落地点;(五)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号、地块编号;(六)《房地产证》编号、栋数;(七)批准预售的建筑面积,其中包含的各类建筑面积和套数、间数;(八)发证机关、有效期;(九)附注内容等。
商品房预售合同与一般的合同一样,都需要注意一些平常的问题,如合同的主体,标的,价款,定金,违约责任等情况,需要注意的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因为不是买卖合同,它与一般的买卖合同有所不同,需要注意的问题也应该进一步重视。 1、关于商品房定金的问题。在商品房销售中,定金罚则同样适用。但应在开发企业取得房屋合法的销售证件后,才能收取买房人的定金,才能执行关于定金“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合同定金不退,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合同的出卖人应双倍返还定金”的规定。所谓房产取得合法的销售证件,也就是说该项目符合预售条件,简言之,对于期房,开发商只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才能对外公开发售,才能收取买受人的定金。 2、关于销售证件的审查。作为买受人要着重审查您要购买的房屋是否包括在预售范围内,决不要认为开发商有了预售许可证,所有的房产都是合法销售。 3、关于合同面积的约定。预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是开发商提供施工图纸由有资质的测绘部门根据图纸测算出来的,与几年之后真正建好的商品房或多或少会存在一些误差,这也是期房的风险所在。 4、关于房屋交付条件的约定。期房的交付,最好约定一个双方认可的交付标准。以及关于土地使用年限也是我们应该注意的问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6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284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