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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正与见习期的说法一直伴随着中国的发展存在了好多年,随着1994年我国《》的颁布,转正之说将逐渐淡出中国已成为必然。在《劳动法》中不再提转正...
《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人合法权益的法律凭证,是产权人行使其合法权益的必备要件。未经登记的房屋不受法律保护,同时也会给购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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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范本中与正规的合同基本是一样的,购房合同范本中提到的东西要仔细的浏览一遍,文字游戏往往都是你忽略却又真实存在的。在购房合同范本内也要写到假如不能按期交房或是设计变更等等违约行为的赔偿方式。购房合同关注事项之甲方乙方:产权的登记以及物管的约定也都是细节条件,不可忽视。在购房合同范本中尽可能的将各种内容全面,详细的写出来。不过也要关注购房合同范本的每个条例也不能相互冲突。签购房合同关注事项之项目名称:你觉得这个名称不重要,那就错了,在购房合同范本中名称是至关重要的,它精确到门牌号和项目名称以防以后有出入可以拿出来对比。购房合同范本内必然要写清楚房屋装修档次以及户型面积等等。购房合同范本中关于房屋装修的标准要写清楚,依照这些条例来收房是最好不过了的,房屋的内部设施以及负荷标准都是有明确的数字的。购房合同关注事项中付款的方式以及产权保证都要实际的说明。在购房合同关注事项内不要一味的看对开放商的条款,开放商对于乙方的要求也要关注看。
房屋买卖合同标的额较大且系比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8规定:“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上述规定是认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法律依据。根据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应包括如下类型: (一)正式房屋买卖合同 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的基本类型,内容一般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如房屋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价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质量标准、产权转移登记等条款。尽管法律法规并未规定买卖双方必须采用统一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但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往往要求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订的规范的合同文本,否则,不予办理备案、登记。但是,并不因为不使用统一合同文本而影响书面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实践中,商品房买卖时,要求必须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签订之前,多由开发商提供认购书、预订协议等预约合同文本要求买受人签署,其中有的预约合同已经具备本约性质,相当于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的合同形式未作统一要求,买卖双方一般会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共同起草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据此履行,在产权登记机关填写的制式合同只作为登记文件使用。
1、避免约束条款。如果买方想签订认购,应避免认购书中的约束条款。前几年认购书中往往有这样的条款: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的,开发商收到的定金不予退还。但是不签合同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主要原因往往是在具体条款上没有达成协议。在这种情况下,过错不能完全归结为购房者。然而,由于这一条款的存在,开发商经常威胁购房者。如因各种原因必须签订认购书,则应避免该条款的出现。建议购房者签署市建委制定的认购书示范文本,充分保护购房者的利益。本文第六条规定:认购人在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有关条款,但双方未达成协议的,自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超过__日的,本认购书自动解除;双方也可以协商解除本认购。出卖人应当自本认购书解除之日起__日内将已收取的定金退还认购人。根据这一条款,如因合同条款原因未达成协议,认购书将自动解除,开发商应返还定金。二、应按时与开发商协商合同认购书一般约定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购房人应按时前往,否则会造成对自己不利的后果。示范文本第五条规定:认购人未在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条款的,出卖人有权解除认购书。出卖人解除本认购书的,认购人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出卖人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售给第三方。因此,购房者必须注意时间的规定。如购房者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与开发商协商购房合同,必须经开发商批准。认购人不能按时签订合同的情况经常发生,人必须与开发商协商,取得其同意。同时,开发商应给予书面确认,认可延期谈判,并约定谈判的具体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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