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部关于颁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的通知劳部发〔1993〕27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企业与职工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企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依法成立的其他企业或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参加仲裁活动。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庭处理集体应先行调解,或者促成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召开协商会议,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调解书自送达或布告公布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调解或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及时裁决。第四十二条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制作裁决书送达当事人,或用“布告”形式公布。
受理通知书送达或受理布告公布后,当事人不得有激化矛盾的行为。
各地仲裁委员会之间可以互相委托调查。受委托方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委托方仲裁委员会要求的期限内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要求期限内函告委托方仲裁委员会。第二十四条仲裁庭成员应根据调查的事实,拟定处理方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19人已浏览
244人已浏览
286人已浏览
1,49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