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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房屋继承过户手续步骤:第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第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遗嘱继...
房子继承过户能写两个人的名字做为共有人。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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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继承转名应先到被继承房地产公证处办理房地产继承公证,再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地产继承手续。所需文件:向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出具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向死者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继承人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被继承人生前立的遗嘱。
继承的房屋过户流程如下: 1、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 2、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遗嘱等相关材料; 3、符合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 4、经过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通常法定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一)继承公证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书;2、继承公证;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具体法定继承房产过户时应如何办理手续,应根据当地房产部门等有关部门的具体规定操作。扩展资料:房屋过户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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