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你可以和公司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服仲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朋友: 所谓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因单位未足额支付工资,您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经济补偿。 您有权索要08年2月至08年7月的双倍工资补偿,但是需要注意诉讼时效,只有发生中断的情形才可以主张。 同时,按照您的工作年限,您可以主张每工作一年给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半年到一年给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给付半个月工资。 您还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之前的保险。 如果单位未主动支付上述款项,应当按照50%-100%的标准加倍支付。
《劳动法》和原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规定,如果劳动者为企业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含义,原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的解释为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奖金、津贴、补贴,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特殊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标准工作时是每周工作不超过5天,有可以采取6天工作制,但总共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超过则是加班。公司加班应当按照下面的法律规定及标准支付加班费,若没有足额支付,则是违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但法定休假日工作不能以调休替代。
一般不可以,但特殊情况下可以。再者工资不仅指基本工资,还包括奖金和一些津补贴等其他形式的由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18人已浏览
176人已浏览
341人已浏览
2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