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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选择宅基地处置方式 转户与退地不挂钩,转户居民可自愿选择保留、按规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退出等三种方式处置其农村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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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就是关于农村宅基地复垦协议,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宅基地复垦协议 甲方:区乡村 乙方:区乡村 组村民身份证号:为 了提高土地利用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旧宅基地复垦事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按本乡村庄规划及住宅建设要求,在新型农村社区小康示范点号楼号购住宅一套,保证将原宅自行拆除,将占用的亩土地自行复垦。 二、乙方向甲方每平方米交纳元的土地复垦保证金元,共计元大写。本保证金在协议签订两日内交清。 三、乙方须在协议签订后日内完成旧宅拆除及土地复垦工作,复垦处的土地达到:路通、渠通、土地疏松、无沙石、田埂结实不漏水,达到国家复垦规定标准。 四、乙方完成复垦后,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向集体交地,甲方向乙方全额退还土地复垦保证金,若验收不合格,乙方自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由甲方用复垦保证金组织复垦,复垦费用的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拆迁旧宅和土地复垦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人身及财产安全责任均自行承担。 六、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市国土资源局区分局一份,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区乡村代表: 乙方:区乡村组村民代表: 签证单位:人民政府 年月日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在收到反馈意见后,在2013年做出政策完善调整,不把“二调”现状图作为是否纳入复垦的硬性条件,并制定出了渝国土房管【2014】319文件(重庆市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农村宅基地复垦后,土地所有权保持不变,归属于原所有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实行村民小组、村和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制度,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所有权的归属。同时《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3】287号)规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开发、整理、复垦国有土地国或集体土地,原土地所有权原则不变。因此,农村宅基地复垦后,土地所有权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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