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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选择宅基地处置方式 转户与退地不挂钩,转户居民可自愿选择保留、按规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退出等三种方式处置其农村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在收到反馈意见后,在2013年做出政策完善调整,不把“二调”现状图作为是否纳入复垦的硬性条件,并制定出了渝国土房管【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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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及地票交易价款严格执行重庆市相关政策规定。按照渝国土房管发〔2011〕170号文件规定对复垦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的,农户与农村集体集体经济组织应得价款按85:15比例分配。在渝国土房管发〔2010〕220号文件确定的农户 9.6万元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1.7万元亩的保护价基础上,农户所得价款分配标准提高到12万元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得价款分配标准提高至 2.1万元亩。农村宅基地复垦统一按照复垦面积补偿后,不再对建(构)筑物、宅基地使用权、购房补贴等进行分类补偿。
细则第七条,明确规定了土地权利人申请复垦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土地权利人有合法稳定住所,在农村新建房屋要扣除建新占地面积;? (二)申请复垦农村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复垦农户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需提供房地产权证;复垦农户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以外的农村建设用地,需提供土地使用证;? (四)复垦农户除合法途径取得的宅基地外,坚持“一户一宅”;? (五)申请复垦宅基地存在主体房屋;? (六)申请复垦农村建设用地界址准确,权属清晰无争议;?
重庆宅基地复垦的价格标准整理如下:(一)复垦补偿办法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由镇政府对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进行调查清理、登记造册、计算补偿费用后,在所在村民小组(社)张榜公布并与土地权利人签订《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协议书》后,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将复垦项目补偿拨入我镇帐户,由镇政府逐户支付给退地农户。同时退地农户应按照协议约定的退地时限及时交付宅基地及建(构)筑物。(二)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补偿标准李河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万州区李河镇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补偿暂行办法》,规范全镇复垦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复垦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等补偿标准。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申报条件和申报资料(一)项目申报条件1、土地权属清楚并由土地权利人自愿申请。①凡农民家庭申请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复垦,必须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其他权属证明,以及拥有其他稳定住所、稳定生活来源的证明和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复垦的书面材料;②凡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必须提交土地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复垦的书面材料;③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农村建设用地土地复垦,必须出具集体土地所有证或其他权属证明,以及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代表同意复垦的书面材料。2、项目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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