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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适用情形可退定金,情形如下: 1、合同没签成功 定金只是准备签合同,双方在签订正式合同的时候,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即可视...
如果,劳动者已经重新就业但是发放失业金的部门还在给你发放失业金,劳动者是需要退回多领取的失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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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②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 ③如果买卖双方对买卖协议以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①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②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 ③如果买卖双方对买卖协议以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劳动者再就业但发放失业金的部门还在发放失业金的话,劳动者需要返还更多的失业金。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第十五条失业者在领取失业保险费期间,停止领取失业保险费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停止领取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况下(1)再就业的情况下(2)应征兵役的情况下(3)移居海外的情况下(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况下(5)受到监禁或劳动教育的情况下(6)没有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和机构介绍的工作的情况下(7)有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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