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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什么情况下会退回失业金呢?

2021-10-25
如果劳动者再就业但发放失业金的部门还在发放失业金的话,劳动者需要返还更多的失业金。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第十五条失业者在领取失业保险费期间,停止领取失业保险费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停止领取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况下(1)再就业的情况下(2)应征兵役的情况下(3)移居海外的情况下(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况下(5)受到监禁或劳动教育的情况下(6)没有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和机构介绍的工作的情况下(7)有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情况。

相关法规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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