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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准:五级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伤残津贴 1、标准: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本人工资的60%。2、要求: (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2)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五级、六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2、要求: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二)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3、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为: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 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3]。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职工因公受伤,认定为工伤后,鉴定了伤残等级,可以依法主张相应的工伤赔偿。工伤赔偿的项目具体有以下: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工伤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伤残等级鉴定为1到4级的,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标准为:本人月工资×按伤残等级确定的月数(最多27个月,最少7个月),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的月数不同,具体月数的确定请按照当前最新的标准。上面提到的各项赔偿,有工伤保险的,可以直接找工伤保险机构主张赔偿,没有保险的可以找单位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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