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争议不可以约定仲裁地。依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
劳动争议不可以约定仲裁地。依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争议的仲裁地点并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一,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有区别,但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是一回是,都是指劳动关系里的人事争议仲裁。 二,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的区别: 1,受理案件范围不同: (1)根据我国《公务员法》和1997年8月8日人事部发布的《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与工作人员之间因录用、调动、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以及履行聘任合同或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企业单位与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或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2)根据我国《劳动法》和1993年7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包括: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2,对案件的管辖不同: (1)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管辖,以级别管辖为主,以属地管辖为辅; (2)劳动争议案件管辖,以属地管辖为主,以级别管辖(或特殊管辖)为辅; (3)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不在同一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3,适用的法律及处理程序不尽相同: (1)处理人事争议案件,除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适用劳动法外,其他争议均按人事法律法规处理; (2)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则适用劳动法律法规,处理程序上,当事人应当在人事争议发生后,以书面形式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处理人事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也可依法向人们法院提起诉讼;
1、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2、从现在开始知道自己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6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申诉书。投诉书应注明以下事项:(1)员工当事人姓名、企业、地址、职场企业姓名、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2)仲裁请求和根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证人姓名和地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从收到投诉书之日起7天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从决定之日起7天内将投诉书的复印件送达被告人,组成仲裁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2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433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