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法院裁定书认为你们房屋是合法交易,法律上属于善意取得,受法律保护。 2、善意取得的房屋没有过户说明还存在其它原因不能立即过户,比如一房多卖,同时存在几个善意取得的买家,法院一时难以处置谁先买谁后买的问题。 3、房屋存在其它债务纠纷已在诉讼中,等结案后才能处置房屋。 4、交易的房屋存在产权纠纷,等产权确权后再处置房屋归属。以上仅是分析可能的原因,法院还可能有其它原因不解封,具体情况需问法院。
一般情况下,银行放贷数额会小于你提供的担保房屋价值。也就是说,银行在放贷时会考虑到将来的偿还不能而将抵押房变现的价值问题。 再说,拍卖的价值也是很客观的,不会明显低于市场价值的。 如果真的不够还房贷,那么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规定,你的另一套房屋尚未设定抵押担保,银行在债权针对这套房屋来讲,只是普通债权。可以对未抵押的房屋查封,不可以拍卖、变卖、抵债。
如果法院的拍卖公告中明确告知拍卖的房屋手续不全、不能过户,则买方过不了户的,不能找法院退款。如果拍卖公告中没有告知不能过户,则这种情况可以找法院退款。如果该房屋在法院查封之前没有办理产权证或初始产权登记,且没有办理的原因是原所有权人存在违法行为或不具备产权登记的条件,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不予登记的,这种情况购买查封的房屋是没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72人已浏览
237人已浏览
1,025人已浏览
1,08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