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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对方的商业信息却未达成合作的,也应当保密不得泄露。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
知道对方的商业信息却未达成合作的,也应当保密不得泄露。 对此我国《民法典》有明确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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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对方的商业信息却未达成合作的,也应当保密不得泄露。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一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供参考:《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受法律保护须具备保密性措施,即权利人应当采取保密措施。并规定,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属于侵权行为。未采取保密措施的商业信息,那么该商业信息不属于商业秘密,当然不受法律保护。
知道对方的商业信息却未达成合作的,也应当保密不得泄露。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一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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