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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以采取这些措施来保护商业秘密: 1、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合同; 二、采取加密措施; 3、监控网络行为; 建立完善的商业秘密管理规章制度;...
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首先要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根据要求保密的对象,可分为对物的保密和对人的保密。(1)对物的保密制度又包括厂区或生产区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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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如下:一、应加强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意识。实践中,笔者发现有的权利人发现自己的商业秘密被“跳槽”的职工带走后,只知道干着急或找“跳槽”的职工私下交涉,却不知如何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自我保护,有的甚至不知道法律到底能保护到什么程度,因此需要提醒公民法人,遇到问题及时进行法律咨询,寻求法律的有效保护。二、发现侵权行为后,要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控告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些公民、法人在自己的权利被侵害后,开始不以为然,认为侵权行为形成不了大气候,无形资产受损害又不像有形资产那样见效快,直到市场被占领,自己的产品受到冲击,再提起诉讼为时已晚。及时控告或诉讼的好处在于:工商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均可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商业秘密进一步扩散。及时保全证据,调取证据,更有效的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三、树立保密观念,加强保密措施。对商业秘密只要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才能维护其经济价值,并取得法律保护的条件。商业秘密案件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是企业内部的保密措施薄弱,有的甚至没有保密措施,使得商业秘密不能获得法律保护,因此企业必须从思想上加以重视,应采取各种合理的保密措施。四、权利人应注意对保护商业秘密证据的采集和保存。由于商业秘密侵权的特殊性,侵权人的侵权行为都是在秘密状态下进行,加之权利人不熟悉商业秘密的法律要件,往往给权利人的取证带来很大困难,这就要求权利人十分注意收集和保护有关证据。要全面,能够收集的一定要收集;要注意证据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关联性;在证据有可能灭失的情况下,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证据保全申请,以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护权利人自身的合法权益。
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如下:一、应加强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意识。实践中,笔者发现有的权利人发现自己的商业秘密被“跳槽”的职工带走后,只知道干着急或找“跳槽”的职工私下交涉,却不知如何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自我保护,有的甚至不知道法律到底能保护到什么程度,因此需要提醒公民法人,遇到问题及时进行法律咨询,寻求法律的有效保护。二、发现侵权行为后,要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控告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些公民、法人在自己的权利被侵害后,开始不以为然,认为侵权行为形成不了大气候,无形资产受损害又不像有形资产那样见效快,直到市场被占领,自己的产品受到冲击,再提起诉讼为时已晚。及时控告或诉讼的好处在于:工商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均可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商业秘密进一步扩散。及时保全证据,调取证据,更有效的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三、树立保密观念,加强保密措施。对商业秘密只要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才能维护其经济价值,并取得法律保护的条件。商业秘密案件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是企业内部的保密措施薄弱,有的甚至没有保密措施,使得商业秘密不能获得法律保护,因此企业必须从思想上加以重视,应采取各种合理的保密措施。四、权利人应注意对保护商业秘密证据的采集和保存。由于商业秘密侵权的特殊性,侵权人的侵权行为都是在秘密状态下进行,加之权利人不熟悉商业秘密的法律要件,往往给权利人的取证带来很大困难,这就要求权利人十分注意收集和保护有关证据。要全面,能够收集的一定要收集;要注意证据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关联性;在证据有可能灭失的情况下,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证据保全申请,以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护权利人自身的合法权益。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中,不为公众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可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和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的处罚: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对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对侵权物品作如下处理:(1)责令并监督侵权人将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软件及其他有关资料返还权利人;(2)监督侵犯人销毁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生产的、流入市场将会造成商业秘密公开的产品。但权利人同意收购、销售等其他处理方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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