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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有这些情况,劳动者主动辞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二、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
1、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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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辞职是否需要单位的批准 现实中,劳动者辞职单位以各种借口不受理、不批准,劳动者愤而离职,最后单位却以劳动者未依法离职造成单位损失为由不支付最后的工资等,导致劳动者有苦难言。 首先明确一点,劳动者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也就是说我国法律赋予了劳动者无限辞职权。无论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主动辞职还是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过错而辞职,劳动者辞职都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 其次,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不等于说辞职没有任何限制,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提前30天主动辞职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不用书面形式。 二、主动辞职能否主张经济补偿 属于以下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以个人理由辞职没有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从08年开始算);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主动离职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七)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八)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九)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工伤后,如果主动辞职的,除了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外,是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但是如果有工伤伤残的话,可以依法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的。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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