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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卖标的房地产是否有重复查封。 2、产权人为国有单位和集体单位时,房地产拍卖需要取得上级部门的许可意见。3、如果拍卖标的发生用途转换,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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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卖标的房地产是否有重复查封。 2、产权人为国有单位和集体单位时,房地产拍卖需要取得上级部门的许可意见。3、如果拍卖标的发生用途转换,如产权证为住宅用途,拍卖按照实际商业用途拍卖时,为了保证拍卖成交后进行产权变更过户,补办规定的用途手续,必须进一步收集取证原始产权证办理过程的相关文件,如房屋平面图、地籍图、规划设计批文等。 4、有共有人的房地产拍卖,须有共有人的书面同意转让意见。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5、有租赁登记的房地产拍卖,须将拍卖行为告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6、分层、分套的房屋拍卖,买受人按分摊的建筑面积取得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 7、房屋的附属设施、公共部位、公用设备与房屋同时拍卖转让,应在公告中说明,并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8、建筑设计为成套的房屋,一般不得分割拍卖。
首先,法院房地产拍卖不是房屋所有人直接进行房地产交易,而是由拍卖行委托拍卖,拍卖还应签订委托拍卖合同,有委托书进行房地产交易,这是委托交易必须有的书面文件。二是拍卖行开始准备房地产交易:第一步是评估拍卖的房地产价值,以确定拍卖的低价格,拍卖的低价格不能太高或太低,不仅要确保房屋所有者的利益,而且要确保买方的利益。第二步是确定拍卖日期和拍卖公告。然后是审查买方的购买资格和购买条件,买方需要提交相关证明和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与商品房认购书中交付的保证金相同,交易成功转入房屋,交易失败退还给买方。《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拍卖、变卖财产被扣押、扣押后,执行人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件规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扣押、扣押的财产;不适合拍卖或者当事人同意不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出售或者自行出售。国家禁止自由出售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提交有关单位购买。
拍卖前,查封房屋,然后专业人士会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只有确定房屋价值,才能正式进入拍卖程序。下一步,真正进入拍卖环节:1、第一次拍卖(拍卖不动产,将在拍卖前15天公布)(1)投标人应在拍卖前向人民法院提交一定的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房屋投标的,可以不预付保证金。保证金金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格或市场价格的5%。(2)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前五天通知当事人和已知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应当在拍卖日到场。(3)拍卖投标或投标人在拍卖过程中的较高价格应低于保留价格。在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拍卖设定的保留价格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财产交出抵债。2、第二次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应当低于保留价的,应当在60日内再次拍卖。3、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未成功的房地产或其他财产权,第三次拍卖应在60日内进行。4、第三次拍卖未成功,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房地产偿还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自第三次拍卖结束之日起七日内发布公告。公告日起60日内,无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格购买该财产的,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接受该财产偿还债务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措施,将该财产返还给被执行人,但可以采取其他措施的除外。5、所有权转让给房地产拍卖销售或抵债后,房地产自拍卖销售或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承受人时转让。法院通常需要出具裁定,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核心办理产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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